关于宁煤公司清查核对质保金的公告
致各供货单位:
感谢贵公司长期以来对我公司的支持,为切实执行贵我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订单,及时履行我方义务,我公司自2019年9月9日起对2019年8月31日前质保期到期的合同/订单进行集中清查核账,请于近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核算中心物资核算部办理质保金对账事宜,逾期不能前来办理者责任自负。
质保金办理所需材料:
1.单位开具的个人身份证明(有效委托书或介绍信)
2.2019年8月31日前质保期到期的合同或订单
3.单位财务开具的对账通知单或询证函
4.关于质保金办理承诺的函
联系人:李芳朔0951-6971308 解龙高0951-6970718
再次感谢贵公司的支持!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物资公司
2019年9月 9日